电梯使用单位有哪些职责?
发布时间:2023-02-20 22:04浏览次数:
1. 在电梯安装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电梯使用登记,使用单位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2. 在电梯显著位置粘贴电梯使用标志、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安全警示标志、电梯保养和电梯维保应急救援电话。
3.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电梯钥匙使用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电梯维保、电梯保养操作规程,保证电梯安全运行。
4.应当在电梯使用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缴纳电梯检验检测费用,并配合做好检验检测相关工作。
5.及时对电梯定期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并在整改期限内将整改结果书面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反馈;不得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
6.保证电梯应急照明、通信网络和紧急报警装置能够有效使用。
8.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止使用,在电梯口的显著位置设置停用标志,并及时组织电梯保养、电梯维保单位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并经电梯保养单位确认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9.电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且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10.应当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开展电梯使用日常巡查,加强对电梯改造、电梯维保和电梯保养工作的监督,并做好记录。
11.对电梯轿厢内部进行装修的,装修结束后,应当通知电梯保养单位进行测试,如果不符合国家特种设备标准要求,应由电梯安装、电梯维保、电梯保养单位进行立即整改,整改经测试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12.电梯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超过下一次定期检验日期的,使用单位应当封存电梯、设置警示标志,并在停用之日起15日内到负责该电梯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停用手续。电梯在重新启用前,使用单位应当通知电梯保养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和电梯保养,并申请定期检验或者监督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13.电梯使用年限达到15年以上或者超过设计年限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电梯维保、电梯保养、电梯安装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性能技术评估,根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评估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亲爱的小伙伴,如果你是电梯使用单位管理人,以上内容值得珍藏,电梯是特种设备,如果我们不懂这些职责就会造成违反特种设备法,最终导致罚款甚至牢狱之责。资深的深圳电梯安装、深圳电梯保养、深圳电梯维保企业--深圳立通电梯公司,今天就与你分享这么多了,希望能给您工作中带来帮助